近日,上林县法院执行局法官欧晓元、覃启学驱车到乔贤镇某村庄,实地查看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义务的结果,并办理结案手续,两家人历时3年的纠纷终于得以解决。
2016年该村村道硬化施工后,覃某仁在其房屋后面的通道砌起0.5米宽的护坡墙,使原来宽敞的通道变得狭窄。覃某春认为此墙妨碍了其运输生产资料,给其生产、生活带来不便。两家因此产生纠纷并闹上了法院。该案件立案执行后,本着案结事了的原则,执行法官亲自到覃某仁家中送达执行通知书、查看现场,并劝他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,即把护坡墙的宽度改成0.2米,拆除多余部分并把建筑垃圾搬运清理干净。但覃某仁一家态度强硬,拒不执行。第二次到访,执行法官从覃某仁的女儿处入手,对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,她最终同意帮助劝解父亲,但固执的覃某仁依然拒绝执行生效判决。由此,执行法官决定实施强制执行。2月初执行法官第三次到覃某仁家,带领工人到现场勘查,确定动工的时间、方式,并告知覃某仁可能产生的结果。
看执行法官动了真格,在实施强制执行的前一天,覃某仁主动拆除多余的护坡墙。得知此消息后,执行法官再次驱车赶往覃某仁家中,并实地测量剩余护坡墙宽度,以确定是否符合判决书确定的标准。其间,两家人再次产生了矛盾。见此情形,执行法官覃启学耐心劝解,双方当事人情绪逐渐平复,最终案件得以圆满解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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